主体名称 | 神农架林区交通运输局 |
主体类别 | 法定行政机关 |
单位性质 | 行政机关 |
委托执法情况 | 神农架林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 |
联系方式 | 0719-3332163 |
办公地址 | 松柏镇常青路51号 |
执法职能 | 行政许可:1、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2、建设港口设施使用非深水岸线审批;3、专用航标设置、撤除、位置移动和其他状况改变审批;4、公路超限运输许可;5、占用、挖掘公路、公路用地或者使公路改线审批;6、在公路增设或改造平面交叉道口审批;7、设置非公路标志审批;8、更新采伐护路林审批;9、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10、道路货运经营许可;11、港口经营许可;12、道路旅客运输站(场)经营许可;13、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14、出租汽车经营许可;15、车辆运营证核发;16、港口采掘、爆破施工作业许可;17、港口内进行危险货物的装卸、过驳作业许可;18、新建、改建、扩建从事港口危险货物作业的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19、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批;20、国家重点公路工程设计审批;21、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或者利用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涵洞铺设电缆等设施许可;22、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许可;23、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24、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25、新增客船、危险品船投入运营审批;26、船员适任证书核发;27、通航水域岸线安全使用和水上水下活动许可;28、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和污染危害性货物进出港口审批;29、船舶安全检验证书核发;30、申报人员资格认可;31、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员资格认可;32、大型设施、移动式平台、超限物体水上拖带审批;33、港口危险货物作业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34、船舶国籍证书核发;35、通航建筑物运行方案审批;36、经营国内船舶管理业务审批;37、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核发;38、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许可;39、公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40、船舶在港口水域外申请从事内河危险货物过驳作业或者海上散装液体污染危害性货物过驳作业审批;41、内河通航水域载运或拖带超重、超长、超高、超宽、半潜物体许可;42、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设置非公路标志审批;43、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许可;44、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核发;45、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核发;46、增加客运班线经营许可;47、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许可(使用总质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的驾驶人员除外);48、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49、港口的危险货物作业场所、实施卫生除害处理的专用场所审批。 行政处罚:对擅自占用、挖掘公路或者使公路改线行为;对未经同意或者未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行为的处罚;2、对擅自在公路用地范围、建筑控制区内设置非公路标志行为的处罚擅自进行涉路施工行为的处罚;3、对擅自在公路上增设或者改造平面交叉道口行为的处罚;4、对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违法修建建筑物、地面构筑物或者擅自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行为的处罚;5、对在大中型公路桥梁和渡口周围二百米、公路隧道上方和洞口外一百米范围内从事危及公路安全的作业行为的处罚;6、对擅自更新采伐护路林的处罚;7、对铁轮车、履带车等可能损害路面的机具擅自在公路上行驶行为的处罚;8、对损坏、移动、涂改公路附属设施或者损坏、挪动建筑控制区的标桩、界桩,可能危及公路安全的行为的处罚;9、对损坏污染公路路面或将公路作为试车场地行为的处罚;10、对涉路工程设施影响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行为的处罚;11、对造成公路损坏,未报告的行为的处罚;12、对利用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涵洞进行危及安全行为的处罚;13、对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外修建的建筑物、地面构筑物以及其他设施遮挡公路标志或者妨碍安全视距行为的处罚;14、对车辆装载物触地拖行、掉落、遗洒或者飘散,造成公路路面损坏、污染行为的处罚;15、对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处罚;16、对租借、转让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行为的处罚;17、对扰乱超限检测秩序、逃避超限检测行为的处罚;18、对未按照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进行公路养护作业行为的处罚;19、对交通建设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20、对不按国家和省现行计价依据开展计价活动的处罚;21、对不按规定支付工程款或者不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工程结算的的处罚;22、对建设单位未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处罚;23、对建设单位将工程肢解发包的处罚;24、对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或者监理单位转让工程监理业务的处罚;25、对建设单位将未经工程质量检测或者质量检测不合格的工程,按照合格工程组织交工验收的处罚;26、对建设项目未实行工程监理的处罚;27、对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有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其他行为的处罚;28、对施工单位未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或者未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取样检测的处罚;29、对监理工程师等注册执业人员因过错造成质量事故的处罚;30、对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公路水运工程或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公路水运工程的处罚;31、对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或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予以签认的处罚;32、对公路水运施工单位在工程上使用或安装未经监理工程师签认的建筑材料、构件和设备的处罚;33、对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承担该项建设工程的监理业务的处罚;34、对公路水运工程检测机构现有能力状态与等级能力标准存在差异,或者不配合质监机构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或者违规从业行为的处罚;35、对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人员出具虚假试验检测数据或报告的处罚;36、对勘察、设计单位未按照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等行为的处罚;37、对公路水运工程勘察、设计违规行为的处罚;38、对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单位未对安全技术保证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的处罚;39、对公路水运工程生产经营单位未履行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处罚;40、对挪用安全生产费用的处罚;41、对公路工程施工单位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未经查验或者查验不合格即投入使用的处罚;42、对公路工程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或者未进行评估、监控,或者未制定应急预案的处罚;43、对公路工程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的处罚;44、对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责任的处罚;45、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单位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等行为的处罚;46、对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单位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等行为的处罚;47、对建设单位违反竣工验收规定的处罚;48、对未进行交工验收、交工验收不合格或未备案的工程开始进行试运营的处罚;49、对项目法人对试运营期超过3年的公路工程不申请组织竣工验收的处罚;50、对建设单位未按照国家规定将竣工验收报告、有关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送备案的处罚;51、对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未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的处罚;52、对建设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处罚;53、对施工单位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处罚;54、对未取得、使用无效、超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事项,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处罚;55、对使用伪造、失效、变造、涂改、被注销等无效或擅自接受他人转让、变相转让的经营许可证件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处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处罚;56、对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处罚;57、对违反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经营行为的处罚;58、对被暂扣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的处罚;59、对汽车租赁经营者使用非租赁经营者所属的车辆或者未办理合法租赁经营手续的车辆用于租赁的经营行为的处罚;60、对汽车租赁经营者使用不符合规定车辆或变相从事道路运输经营行为的处罚;61、行政处罚对违反装卸搬运、道路运输代理、货运配载信息服务、仓储理货、商品车发送业务管理规定的处罚;62、行政处罚对违反装卸搬运、道路运输代理、货运配载信息服务、仓储理货、商品车发送业务管理规定的处罚;63、对客运经营者非法转让、出租道路运输许可证件行为的处罚;64、投保承运人责任险行为的处罚;65、对客运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不按规定携带车辆营运证行为的处罚;66、对客运经营者不按规道路运输业专用票证或者转让、倒卖、伪造道路运输业专用票证行为的处罚;67、对客运经营者违反客运经营秩序行为的处罚;68、对客运经已不具备开业要求的有关安全条件、存在重大运输安全隐患的处罚;69、对客运经营者不按规定维护和检测运输车辆行为的处罚;70、对客运经营者使用擅自改装客运车辆的处罚;71、对无证、使用无效证件或超越许可事项从事货运经营行为的处罚;72、货运经营者非法转让、出租道路运输许可证件的处罚;73、对货运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不按照规定携带车辆营运证行为的处罚;74、对货运经营者已不具备开业要求的有关安全条件、存在重大运输安全隐患的处罚;75、对货运经营者违反货运经营秩序行为的处罚;76、对货运经营者不按规定维护和检测运输车辆、货运站经营者擅自改变道路运输站(场)用途和服务功能行为的处罚;77、对货运经营者使用擅自改装车辆行为的处罚;78、对货运经营者指使、强令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行为的处罚;79、对道路货运经营者和货运车辆驾驶人违法超限运输的处罚;80、对无证、使用无效证件或超越许可事项从事客货运站经营行为的处罚;81、对客运站经营者不按规定管理客车经营行为的处罚;82、对货运站不按规定管理货车经营行为的处罚;83、对客货运站经营者擅自改变道路运输站(场)的用途和服务功能,或者不公布运输线路、起止经停站点、运输班次、始发时间、票价的的处罚;84、对客运站经营者已不具备开业要求的有关安全条件、存在重大运输安全隐患的处罚;85、对无证、使用无效证件或超越许可事项从事危货运输行为的处罚;86、对危货运输经营者非法转让、出租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件的处罚;87、对危货运输经营者未按规定投保承运人责任险行为的处罚;88、行政处罚对危货经营者未按规定维护或检测专用车辆行为的处罚;89、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不按照规定携带车辆营运证、运输证行为的处罚;90、对危货运输经营者或托运人违规上岗、未尽告知义务缺乏安全防护措施等行为的处罚;91、对危货运输经营者未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处罚;92、对危货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专用车辆及罐体行为的处罚;93、对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托运人违反反托运化学品货物运输管理行为的处罚;94、对拒绝、阻碍安全监督检查,或者在接受监督检查时弄虚作假行为的处罚;95、对无证、无资质、使用无效证件或超越许可事项从事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资行为的处罚;96、对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经营者未按规定维护和检测专用车辆行为的处罚;97、对违反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专用车辆行为的处罚;98、对未随车携带《道路运输证》行为的处罚;99、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驾驶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专用车辆行为的处罚;100、对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经营者已不具备开业要求的有关安全条件、存在重大运输安全隐患的处罚;101、对无证、使用无效证件或超越许可事项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为的处罚;102、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非法转让、出租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证件的处罚;103、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不按照规定进行培训行为的处罚;104、对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的处罚;105、对无证、使用无效证件或超越许可事项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处罚;106、对机动车维修经营者非法转让、出租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件行为的处罚;107、对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承修已报废的机动车或者擅自改装机动车行为的处罚;108、对机动车维修经营者签发虚假的机动车维修合格证行为的处罚;109、对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其他违法行为的处罚;110、对出租车经营者违反经营许可有关规定的处罚;111、对出租车经营者违反经营管理规定行为的处罚;112、对出租车驾驶员违反经营管理、从业管理规定行为的处罚;113、对出租车经营者违反驾驶员从业管理规定的处罚;114、对道路运输经营者经营过程中不符合法定条件,或者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后连续6个月未从事相应经营活动、发生重大以上交通安全责任事故整改不合格的处罚;115、对无相应从业资格证驾驶客货运输车辆和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处罚;116、对无相应从业资格证驾驶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从事经营的处罚;117、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不具备安全条件情形的处罚;118、对违反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的处罚;119、对货运超载的行为处罚;120、对城市公共交通从业人员违规驾驶行为的处罚;121、对城市公共交通企业违反经营秩序行为的处罚;122、对损坏城市公共交通设施或配套服务设施的处罚;123、对擅自移动、关闭、拆除城市公共交通设施或者挪作他用的处罚;124、对城市公共交通企业未经许可违规经营行为的处罚;125、对城市公共交通企业转让或者以承包、挂靠等方式变相转让城市公共交通线路运营资格等行为的处罚;126、对建设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处罚。行政检查:1、对公路水运工程建设质量的检查;2、对公路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检查;3、对道路运输经营主体的监督检查;4、对城市公共交通经营企业的检查;5、对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行为的检查;6、对营运车辆年度经营情况的检查;7、对道路运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培训记录的检查输相关行业的检查;8、对机动车维修企业的检查;9、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培训记录的检查;10、对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站的检查;11、对道路运输企业车辆动态监管工作的检查;12、对道路运输安全检查。行政确认:公路施工作业验收;2、出具公路工程参建单位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3、客运站站级核定;4、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签发;5、船舶进出港口报告;6、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注册;7、船舶登记(含所有权、变更、抵押权、注销、光船租赁、废钢船);8、船舶名称核准;9、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10、公路工程交工验收向交通主管部门备案;11、船舶识别号使用核准;12、船员培训合格证签发;13、道路运输证的配发;14、公路工程质量鉴定;15、水运工程质量鉴定;16、对道路运输经营者终止经营的行政确认(客运班线经营者);17、对道路运输经营者终止经营的行政确认(客运经营者);18、对道路运输经营者终止经营的确认(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19、对道路运输经营者终止经营的确认(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经营者);20、对道路货运经营者终止经营的确认(不含使用总质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运经营);21、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终止经营的确认;22、对客运站经营者终止经营的确认;23、确认在公路桥梁跨越的河道一定范围内疏浚作业符合公路桥梁安全要求;24、海事声明签注。行政强制:对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违法设置的非公路标志、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的建筑物、地面构筑物或者擅自埋设的管线、电缆等设施,逾期不拆除的,实施强制拆除;2、对违法超限运输车辆进行强制拖离、扣留或卸载;3、对造成公路、公路附属设施损坏,拒不接受公路管理机构现场调查处理的,扣留车辆、工具;4、对更新采伐护路林、不能及时补种的代为补种;5、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排除妨碍、恢复原状等义务的行政决定,其后果已经或者将危害交通安全的,或需要立即清除的道路、航道公共场所的遗洒物、障碍物或者污染物,当事人不能清除的,实行代履行;6、查封扣押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国家标业标准的设施、设备和器材;7、扣押违法运输危险化学品及运输工具;8、查封扣押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国家标业标准的设施、设备和器材;9、对车辆超载的,应当安排旅客改乘或者强制卸货;10、对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车辆暂扣;11、对没有车辆营运证又无法当场提供其他有效证明的车辆的暂扣。公共服务:1、通航水域水上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长江干线除外);2、发布汉江碾盘山以下河段水情及重点滩群维护尺度信息;3、水路交通突发事件预警预防信息服务(长江干线除外)其他行政权力1、危险货物安全适运报告;2、污染危害性货物安全适运报告;3、对客货运输车辆的年度审验(放射性物品车辆);4、对客货运输车辆的年度审验(货运车辆);5、对客货运输车辆的年度审验(客运车辆);6、对客货运输车辆的年度审验(危运车辆);7、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换发、补发和变更;8、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注销;9、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10、高速客船操作安全证书核发;11、港口理货业务备案;12、对道路运输经营者变更名称、地址等的备案(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13、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变更法定代表人、名称、地址等工商登记事项的备案;14、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名称、地址等事项变更的备案;15、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经营地址等事项变更的备案;16、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等事项变更的备案;17、从事船舶港口服务、港口设施设备和机械租赁维修业务备案;18、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设立分公司的备案;19、对道路客运经营者设立分公司的备案;20、对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设立分公司的备案;21、旅客班轮运输停业备案;22、国内水路运输经营企业新增普通货船运力备案;23、船舶代理、水路客货运输代理及其变更事项备;24、对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的备案(仓储理货);25、对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的备案(货运配载信息);26、对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的备案(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27、对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的备案(汽车租赁);28、对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的备案(商品车发送;29、对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的备案(装卸搬运);30、船舶在港区水域内安全作业备案;31、船舶文书签注(《航海(行)日志》《轮机日志》《车钟记录簿》《垃圾记录簿》《货物记录簿》《油类记录簿》《货物系固手册》);32、船舶防污染证书、文书签注(《程序与布置手册》《船舶垃圾管理计划》《过驳作业计划》《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管理计划》《消耗臭氧物质记录簿》);33、内河通航水域安全作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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